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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名稱
木蘭圍場
機關異名
熱河圍場
機關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木蘭行圍○木蘭圍場在熱河北。介蒙古部落中。川原回互。其地周一千三百餘里。南北二百餘里。東西三百餘里。東北為翁牛特界。東及東南為喀喇沁界。北為克什克騰界。西北為察哈爾正藍旗界。正南迆西為豐甯縣界。迆東為承德府界。圍場四面樹柵界別內外。八旗營房各一。北之東為鑲黃旗。在奇卜楚高。駐防兵三十名。東之南為正白旗。在納林錫爾哈。駐防兵三十名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8冊,卷708,頁809
圍場總管一人,(康熙四十五年置。乾隆十四年始來隸。嘉慶七年後,改隸熱河都統。)左、右翼長各一人,章京八人,(初制六品。乾隆十八年陞五品。)驍騎校八人,主守木蘭圍場,專司巡察。清史稿校註,冊4,卷122,頁3283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層級上級機關沿革說明參考文獻
康熙20年-乾隆14年二級1.康熙二十年,幸塞外,獵南山。尋出山海關,次烏拉,皆御弓矢校獵。越二年六月,幸古北口外行圍,木蘭蒐獵始此。
2.(圍場)康熙四十五年。設四品總管一人。六品防禦八人。
1.清史稿校註,冊4,卷97,頁2835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7冊,卷543,頁28
乾隆14年-嘉慶7年理藩院乾隆十四年諭。木蘭圍場。係蒙古地方。宜歸理藩院管轄。嗣後圍場總管。作為該院所屬。○十八年。改總管為三品。防禦為五品。並於左右二翼。每翼增設翼長一人。每旗增設驍騎校一人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7冊,卷543,頁28
嘉慶7年-宣統3年嘉慶七年。改總管為副都統。(駐紮唐三營。)九年。裁副都統。仍設總管一人。是年奉旨。嗣後圍場總管。仍著熱河副都統管轄。一切事宜照前兼管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7冊,卷543,頁28
配置職官
職官名稱年表異名品級中曆西曆
圍場總管康熙四十五年為四品,乾隆十八年改為三品康熙45年-嘉慶7年;嘉慶9年-宣統3年1706-1802;1804-1911
防禦康熙四十五年為六品,乾隆十八年改為五品康熙45年-?1706-?
章京初制六品。乾隆十八年陞五品乾隆14年-?1749-?
左翼長正四品乾隆18年-?1753-?
右翼長正四品乾隆18年-?1753-?
驍騎校正六品乾隆18年-?1753-?
圍場副都統總管圍場副都統正二品嘉慶7年-嘉慶9年1802-1804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仁宗睿皇帝實錄,卷102,頁375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38-239
清代中央國家機關概述,頁239-240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166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朝文獻通考,兵考,卷183,頁6441
更新日期
2017/04/07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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